借阅规则
发布时间:2022-06-25 | 发布人:lzufeuser | 点击量:4216一、图书外借规定
(一) 外借权限及要求(和金盘系统数据进行核对)
1.教职工和研究生:本校教职工每人限借图书20册,外借期限60天,续借次数1次,续借期限30天,借购图书20册,每位读者购买图书单册金额限购300元,每年购买图书累计金额限购300元;博士研究生每人限借20册,外借期限60天,续借次数1次,续借期限30天,借购图书20册,每位读者购买图书单册金额限购300元,每年购买图书累计金额限购300元;硕士研究生每人限借20册,外借期限30天,续借次数1次,续借期限30天,借购图书8册,每位读者购买图书单册金额限购300元,每年购买图书累计金额限购300元。
2.本校其它读者:本科生每人限借图20册,借阅期限30天,续借次数1次,续借期限30天,借购图书8册,每位读者购买图书单册金额限购150元,每年购买图书累计金额限购150元,成教学员或进修培训人员无借阅图书权限。
(二) 校园一卡通是外借图书的唯一有效证件,应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。由于丢失(即使已经申请补办)或转借而引起的一切后果,均由本人负责。
(三) 使用他人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的,工作人员一经发现,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有关当事人停止借阅权限等处理。
(四) 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、涂划、水渍、撕页、书名与内容不符等问题。如若发现此类问题应交工作人员处理后重新借阅。
二、超期借阅规定
图书超期须到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继续借阅。
三、图书丢失须到总服务台登记并及时赔偿原版书籍,如找不到原版书籍须购买价格大于原版的同类书籍。
四、偷窃图书处理办法
未办借阅手续而将文献带出馆外、窃用或持用他人证件借书并将图书据为己有的,即作窃书处理。
对偷窃书刊者视情节轻重按以下办法处理。
1.追回原书。
2.批评教育,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。
3.停止借阅1年。
4.通报偷窃者所在单位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。